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對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進行了歷史定位,指出:「過渡時期總路線反映了歷史的必然」,「黨提出的過渡時期總路線是完全正確的」。目前黨史學界對總路線的評價,總體上仍是在《歷史決議》的框架下進行的,絕大數研究者都對它作了高度肯定。[5]
2011年出版的由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寫的《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從宏觀上對總路線作了高度評價。該書指出:「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發展上具有轉折性的意義。」「歷史證明,黨提出過渡時期總路線,是符合新中國社會發展的實際和規律的,反映了歷史的必然性,是完全正確的。」
龔育之在其所著《黨史札記》中,由對新民主主義理論的評價,引申出對總路線的肯定評價。他說:「新民主主義論(包括新民主主義革命和建設新民主主義制度的國家)是毛澤東把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實際結合起來的重大創造,過渡時期總路線是這一創造的發展」。[6]
金沖及同樣認為,過渡時期總路線是適應歷史需要提出的,是推動歷史前進的[7];同時指出「其中最重要的、又恰恰被不少人忽略或遺忘的是:在中國建立起社會主義制度的主體是靠社會主義工業化。」「不能把中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看成主要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結果,或者過多地把注意力集中在這一點上。……中國之所以能建立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首先是靠全國人民流血流汗苦幹出來的,而不是靠『贖買』得到的。忽視主體,只談兩翼,不說是本末倒置,至少是主次不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