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停车标志、标线
老旧小区限时停车位用限时停车标志或标线明确,限时停车标志、标线根据道路状况、交通流量的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具有同等效力。
便利措施允许车辆停放的道路交通标志由禁止停车标志和辅助标志组成:
辅助标志为“19:00-7:00”:表示每日晚19时至次日7时允许车辆停放;
辅助标志为“19:00-7:00、周末、节假日除外”:表示每日晚19时至次日7时、周末、节假日全天允许车辆停放;
道路单侧设置:表示仅允许在限定时间内该侧车辆停放;
道路两侧设置:表示在允许时段内车辆可以在道路两侧停放;
只有禁止机动车停放标志:表示该路段不在便利措施中允许车辆停放的道路;
限时停车泊位标线为白色虚线边框,泊位内标注“19:00-7:00”:表示每日晚19时至次日7时允许车辆停放;
泊位内标注“工作日19:00-7:00 周末、节假日全天”:表示工作日晚19时至次日7时、周末、节假日全天允许车辆停放。
3
车辆停放要求
(1)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和路段,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在道路单侧或双侧停放,停车方向必须与道路行车方向一致,严禁双排停放,小区出入口、消防应急通道、施划黄色网格线区域、公交车站30米范围内、交叉路口严禁车辆停放。
(2)严格按照停车标志设置的起止点停放车辆,严禁超范围停车。施划有限时停车泊位的路段,车辆必须停放在泊位内。
(图源:武汉交警)
除了在132条道路延长路边停车时间,在保障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商业网点送货车辆临时上下货,市民换乘、购物、入厕等临时停车需求,武汉交警在前期已经建设的71处、142个专用临时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按照中心城区每区不少于20处的目标,再在商超、物流配送、快递、药店、银行、地铁站、公厕等周边道路设置一批专用限时停车泊位。
武汉部分路段货车限行条件放宽
一、放开部分货车全天禁行区域
1
放开时间
每日夜间,即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2
放开对象
仅针对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其他载货汽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3
放开范围
澳门路(解放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澳门路至黄浦大街)—黄浦大街(建设大道至解放大道)—解放大道(黄浦大街至澳门路)合围区域(含列名道路)。
图1 放开区域
(图源:武汉市交管局官网)
二、放开部分货车全天禁行道路
1
放开时间
每日夜间,即每日22时至次日6时。
2
放开对象
本次放开对象为本埠微型、轻型载货汽车(蓝牌货车)。本埠微型、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不受影响,仍按现行规定全天允许通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3
放开范围
黄浦大街(竹叶山环岛至长江二桥)、沿江大道(黄浦大街至三阳路)、常青路、青年路(常青路至解放大道)、武珞路、中南路(洪山广场环路至长江大道)、徐东大街(长江二桥至梨园环岛)、珞喻路、书城路(南湖大道—雄楚大道)、临江大道(罗家港路至建设十一路)、民族大道(南湖大道至雄楚大道)、南湖大道(珞狮南路至关山大道)。
图2 放开道路
(图源:武汉市交管局官网)
三、放开本埠轻型(含)及以下
封闭式、厢式载货汽车通行
1
放开时间
每日午间,即每日11时至14时。
2
放开对象
仅针对本埠轻型(含)及以下封闭式、厢式货车。其他货车仍然按照现有规定执行不变。
3
放开意见
本埠轻型(含)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载货汽车,确需在午间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申请午间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通行。
四、简化外埠货车通行申请手续
外埠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区域通行的,可提前在武汉市交管局官网、公众服务号等网上快捷通道(无需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申请电子通行码,申请通过后,可凭通行码在规定区域、时间通行。
小编提醒
除上述措施外
其他原有货车管理规定不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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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图虫创意,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牛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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